各乡、镇人民政府,县级有关单位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》规定,兹决定:
彭 庄 任弥渡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专职副主任;
孙 伟 任弥渡县档案局局长;
白卫芹 任弥渡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主任、弥渡县职业高级中学校长、弥渡县教师进修学校校长(七级管理岗位);
刘俊生 任弥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;
熊国华 任弥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、弥渡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,免去弥渡县司法局弥城司法所所长职务;
陈相平 任弥渡县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;
李 旺 任弥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,免去弥渡县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职务;
王晓添 任弥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(试用期一年);
王春红 任弥渡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;
钟 俊 任弥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;
奎红光 任弥渡县统计局副局长;
罗金涛 任弥渡县国家保密局局长;
蔡聪明 任弥渡县司法局弥城司法所所长,免去弥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;
李永祥 任弥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牛街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、弥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稽查大队牛街中队中队长;
张 晶 任弥渡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;
郭建琼 任弥渡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局长;
吴剑碧 任弥渡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副主任、弥渡县职业高级中学副校长、弥渡县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(八级管理岗位,试用期一年);
罗克华 弥渡县中医医院副院长(八级管理岗位,试用期一年);
刘继兵 任弥渡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(弥渡县妇幼保健院院长)(八级管理岗位,试用期一年);
张 祜 任弥渡县地方公路管理段段长、弥渡县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大队长(八级管理岗位,试用期一年);
李 春 任弥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(八级管理岗位、试用期一年);
张 林 任弥渡小河淌水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副董事长(八级管理岗位,试用期一年,主持工作);
环 勇 任弥渡小河淌水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(八级管理岗位,试用期一年);
杨本燕 任弥渡产业园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挂职副总经理;
李润兵 任弥渡产业园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(八级管理岗位,试用期一年,主持工作);
周向东 免去弥渡县档案局局长职务;
张必雄 免去弥渡县国家保密局局长职务;
张玲玲 免去弥渡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;
杨秉义 免去弥渡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主任、弥渡县职业高级中学校长、弥渡县教师进修学校校长职务;
沈丽华 免去弥渡县中医医院副院长职务。
2022年5月27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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